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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禁捕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含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8-24    来源:神农架国家公园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恢复我区水生生物资源,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根据《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经林区人民政府研究,现就规范禁捕水域垂钓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理区划分
  (一)禁钓区
  神农架林区境内玉泉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和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等特定区域为禁钓区,常年禁止垂钓。具体包括以下区域:
  1. 玉泉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玉泉河干流野马河河口下游至武山湖上游湖口,自野马河河口下游(左岸110°25′28.00″E,31°36′46.01″N,右岸110°25′28.54″E,31°36′45.60″N)起,至武山湖上游湖口(左岸110°47′18.40“E,31°42′31.23”N,右岸110°47‘22.79“E,31°42’31.44”N)止,长度45.6km,面积198公顷。
  2. 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垂钓的区域。
  (二)限钓区
  除玉泉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垂钓的区域可以进行休闲垂钓,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管理对象
  在神农架林区境内禁捕水域通过使用钓具、钓法获取钓获物的行为。
  三、垂钓主体管理
  垂钓人员在允许垂钓的区域内垂钓,应具备从事垂钓活动的身体条件,自觉遵守关于垂钓时间、地点、钓法、钓饵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注意保护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禁止在桥梁、输电线路、变压器附近以及气候条件恶劣、人迹罕至地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垂钓。垂钓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规范垂钓行为。
  四、钓具钓法管理
  在允许垂钓的区域和时间内,原则上只允许以“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方式进行休闲垂钓。垂钓时禁止使用串钩、爆炸钩,以及一人多杆、多线多钩等对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禁止使用禁用渔(钓)具、各类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体饵料。
  五、钓获物管理
  严禁垂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水生野生动物。钓获上述水生野生动物时,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
  垂钓人员钓取的渔获物只能自用或赠予他人,禁止交易。否则,视同非法捕捞行为进行处置。
  六、执法监管
  违反本通告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由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行查处。凡在执法过程中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举报电话:
  林区农业农村局:0719-3336065
  林区公安局:110
  林区市场监管局:12315
  特此通告。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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